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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潘從武
  □本報通訊員徐波
  記者今天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警方獲悉,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近日破獲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克拉瑪依市某投資擔保公司借用合法經營形式,以高息返利為誘餌,非法吸收克拉瑪依市數百名市民共8000餘萬元投資款。目前,公安機關已將該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資款全部追回。
  5月6日,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偵查員在對克拉瑪依市某家投資擔保公司進行風險排查時,發現該公司以為克拉瑪依市幾家公司籌集經營性流動資金為由,用簽訂項目投資擔保合同的形式,以高息為誘餌,向數百名克拉瑪依市民籌集資金8000餘萬元。
  偵查員進一步偵查確定,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資金走賬涉及克拉瑪依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昆侖銀行等6家商業銀行,克拉瑪依市共有970餘人次參與此案。
  從5月28日開始,在公安部門的現場監督下,該公司開始進行現場兌付,將投資者的本金和已產生利息全部歸還。截至6月1日,共有400餘人兌付了4000多萬元。
  今年68歲的尹女士,家住克拉瑪依市區南苑小區。今年4月初,經朋友介紹,尹女士一次性投資了4萬元,與某投資擔保公司簽訂了項目投資擔保合同。
  由於對方承諾年收益率10.8%至14.4%,而且5月初她就拿到4月份的利息300餘元,尹女士覺得把錢存在這家公司利息比銀行高,打算繼續投資。
  沒想到,尹女士在5月31日接到了公司“終止合同”的通知,她隱約感覺到投資出了問題。6月1日下午,她慌慌張張地來到公司,才從現場警方處得知,這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為確保現場安全,避免造成秩序混亂,我們建議該公司按照‘合同到期先兌付、年齡較大先兌付’的原則,每天兌付人數在50人左右,並提前一天通知投資者,第二天來辦理手續。”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劉志強說,公安部門還對每位投資人的身份、合同、存單進行嚴格核查,確保兌付過程中不出紕漏。
  目前,公安機關已將該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資款全部追回,要求對方將錢存入公安部門監管特定賬戶,為受騙市民積極輓回經濟損失,並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只要遇到公司企業採用研討會、講座、手機短信以及其他變相公開方式進行介紹、許諾固定回報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就已經涉嫌非法集資,公眾應當提高警惕。”克拉瑪依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支隊長馮旗說。
  警方預計,6月7日左右,600餘名受害者將陸續接到通知領回投資款。
  本報克拉瑪依(新疆)6月6日電
  (原標題:擔保公司高息攬儲圈錢8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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