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推進以法治方式織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
  會議認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編織一張兜住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確保網底不破,可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
  必須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相關體制機制,為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要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抓緊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綜合構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以及醫療、失業、住房等專項救助在內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框架。
  一要統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要建立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覆蓋農村五保戶和城市中類似人員。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近親屬的鰥寡孤獨及重度殘疾等特困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和必要的照料。
  三要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根據災害和應急響應級別,明確中央和地方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和期限,對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人員提供食住和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
  四要註重做好“零就業”家庭的失業救助工作,為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人員提供職業指導、介紹公益性就業崗位等公共就業服務。
  五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運用財政、稅收、社會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和動員各方力量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社會救助。
  (原標題:根據物價調整最低生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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